为推动构建中医药理论、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,指导在“三结合”审评证据体系下研发的中药新药提出临床专业沟通交流申请,药审中心起草了《基于“三结合”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下的沟通交流技术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,经中心内部讨论并组织专家研讨,已形成征求意见稿。现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,以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。
我们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并及时反馈给我们,以便后续完善。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。
您的反馈意见请发到以下联系人的邮箱:
联系人:薛斐然,xuefr@cde.org.cn
侯晨晨,houchch@cde.org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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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审评中心
2022年1月5日
附件:
1《基于“三结合”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下的沟通交流技术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.pdf
2《基于“三结合”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下的沟通交流技术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.pdf
3《基于“三结合”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下的沟通交流技术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意见反馈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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